近期,西安市交管支队将全市主要路段的402个电子警察类型和位置全部公布,这种公布能否增加交警执法的透明度呢?出租车司机戴师傅这几天心里一直有个疑问,目前西安市交管支队在西安市主要路段公布了402个电子警察的位置,但是他说,这些电子警察的公布能否达到真的执法公开透明,有待进一步考证。
戴师傅:这400多个电子警察他的工作性质是什么,是为了是为了真正抓交通、还是为了堵肇事逃逸,还是其他方面。
电子警察是近几年科学技术在公安系统中应用的一个具体体现,用来维护交通安全和测试车辆速度。西安市计量研究院业务科科长朱西说,警用电子测速仪都属于计量的范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的规定,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西安市计量研究院业务科科长朱西: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四大类的产品,都属于计量范畴。必须强检。
《计量法》中,把警用电子测速和医疗器材一样,必须要纳入强制检测范畴。陕西省交警总队科技处高级工程师余阳光,是公安部智能交通专家,是全国电子警察技术的业内权威。他说,西安市电子警察的公布过程很艰难,其中的问题也不少。
陕西省交警总队科技处高级工程师余阳光:那是我们自已要求的!因为在这之前,西安先公布了209个。实际上已经有400多个了,我们调查后发现有一半不合格,就是说前期他们建设的电子警察根本就不合格,也没有检测,一建立就开始罚了,但是罚的合适不合适,也没有人来说这事,要求他马上对这进行拆除。
后来,陕西省交警总队责令西安市交管支队对不合格的200个电子警察进行拆除。今年,又补上了200个新电子警察。但省交警总队余阳光工程师认为,不但要公布电子警察的位置,还要公布电子警察是否经过检测的信息。
陕西省交警总队科技处高级工程师余阳光:我认为你公布这400个电子警察的时侯应该还应该公布检测的部门是由哪个部门来检测的,因为检测的过程的周期是很长的,有的是前几年建的,你前几年建的检测报告早都过期了,过期了也不要紧,但是你应该有一个计量部门检测的东西吧,能够说明我这仪器虽然过期了,但是我们的标准还在误差之内,还能执法。
“电子警察”自觉的接受计量部门的检测,才能提高交通执法的威信,但是这402个电子警察要全部检测完,就要涉及到检测费用,没有配套政策。
陕西省交警总队科技处高级工程师余阳光:402个要是全部都来检测,要花几十万块钱,这个钱谁来出这钱,这是个问题呀!
没有费用,造成检测积极性不高,不合格的电子警察继续在岗执法,看来,西安交警公布电子警察位置,还不能达到执法透明和公正,从隐蔽的拍摄,到公布位置,交警执法要达到公正还有很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