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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就其道路监控设备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预审。
一、采购项目编号:新财谈判采购[2006]-030H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10条道路的监控系统,主要设备有网络硬盘录像机、交通专用摄像机、摄像机恒温罩、专用监视器、7型摄像机杆(含施工)、及信号传输线辅料等。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道路监控工程的业绩;
7、具有安防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8、项目负责人具有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从业资格证》。
四、资格预审时间:2006年4月20日—4月28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赵光伟 韩冰 联系电话:0373-2022856
预审地点:新乡市胜利路164号新乡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二楼综合部
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乡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项目联系人:凌现江 电话:0373-2022856
六、监督单位及电话:市财政局 0373-2818634 市审计局 0373-3696321
市监察局0373-3076016
注:1、供应商在进行资格预审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如下材料(包括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要求年检章清晰)
(2)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
(3) 安防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原件
(4)道路监控项目业绩(合同) 原件
(6)项目负责人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从业资格证》原件
2、只有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方可领取谈判文件并参加谈判。
新乡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