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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贯彻“第二十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公安机关2003—2008年科技强警工作规划》和市综治委《关于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天网工程”的安排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技防网络建设的通知》的要求,市局决定以“金盾工程”为载体,以“天网工程”建设为契机,全面推动我局创建全国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和全国城市综合报警与监控示范城市建设,努力构建以科技为支撑的城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即在我市标志性建筑、重点要害部位、主要街道、重要路口卡点、公共场所、发案多地段、大力推广应用电子报警监控系统,并整合道路交通监控系统以及金融、文博、证券、重要部门、重要部位等已建报警监控系统社会资源,构建我市紧急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机制和打、防、控一体化城市社会治安动态监控体系,实现公安机关重点防范、精确打击和全面监控的目标。依据《西安市公安局社会治安报警监控系统建设规划》和《西安市公安局社会治安报警监控系统建设技术规范》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 “全国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全国城市综合报警与监控示范城市”和建设“安全陕西”、“平安西安”活动为契机,以积极预防、控制和打击犯罪为目标,建设整合社会报警、监控信息资源,建立有效的城市综合报警与监控体系和机制,以全市社会面动态治安控制为重点,运用网络、图像等现代技术,依法有组织地整体建设全市报警服务体系及社会治安监控体系,努力实现全方位、全时空的防范报警和监控,大幅提升治安防控体系的科技含量,提高全市公安机关在动态、复杂环境下驾驭、控制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以及为民服务水平。为实现社会治安的良性循环、为公安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依据构建现代城市治安防控体系的要求,对社会治安监控系统与传输网络建设进行整体规划,分期实施,用三年时间实现重点单位、重要目标、治安卡口、交通要道、高速公路出入口、各大商场超市、宾馆、住宅小区,车站、医院、学校、治安复杂场所等防范重点区域的监控。以市局、分(县)局指挥中心(监控为中心)为龙头,以公安派出所监控室为基础,以社会安全技术防范网、点为补充,形成全市范围内集群式超大型网络监控系统,实现资源共享、信息综合利用的强大城市治安监控资源网络化管理。
(一)一期目标(2005年5月至2005年12月)
2005年建成市局一级监控中心、分局二级监控中心及省、市党(政)首脑重点要害部位、主要公众场所、广场、主要街道和18个治安卡口等部位的视频监控系统,整合“天网工程”、交警道路交通监控和部分民用视频监控系统的图像资源,初步建成我市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具体建设项目如下:
1、建设市局一级监控中心、分局二级监控中心和部分派出所监控室。
2、建设下述部位监控系统并与新城、碑林、莲湖、未央、雁塔、分局监控中心及所属部分派出所监控室联网。
(1)主要道路(一类):迎宾大道、东、西、南、北大街、解放路、长安路、莲湖路。
(2)公众聚集场所:省体育场、城运馆、市展览中心、东、西长途客运站。
(3)大型集贸市场:康复路、轻工、文艺路批发市场。
(4)省、市党政首脑重点要害部位:省、市委,省、市政府,省、市人大,省、市政协等。
(5)城市治安卡口系统:全市18个治安卡口的监控系统。
(6)广场类:钟鼓楼广场、新城广场、火车站广场、南门广场、大雁塔北广场。
3. 整合交警支队及各大队道路监控系统并接入市局监控中心。
4.整合高新分局道路监控系统并接入市局监控中心。
5. 其它急需监控的区域和部位。
(二)二期目标:(2006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
1. 全面完成分(县)局监控中心建设和60%派出所监控室建设。
2. 建设二类道路,如:环城路、二环路等
3. 整合社会监控资源,接入各辖区分(县)局二级监控中心和派出所监控室
二、 一期建设任务和要求
城市社会治安监控系统建设是一项集系统集成、设备选型、维护管理、宣传推广为一体的社会系统工程,需多方配合,分步实施,应纳入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之中,列入各级公安机关重要工作之中,纳入年终考评考核。从现在起至2005年底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第一阶段,从现在至2005年6月30日,主要工作是开展调研,摸清情况,筛选、审定一期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制定方案和工程预算;第二阶段2005年7月1日至11月31日,主要工作是组织实施建设;第三阶段2005年12月至12月31日,主要工作是组织验收、总结经验、推广提高。
(一)调研与方案制定(2005年6月底前完成)
社会治安监控系统建设以市局、分(县)局为主体,各业务职能要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市局职能机构要按照业务管辖范围,组织专门小组进行调研,摸清各业务范围内监控系统已建和需要新建的详细情况。
在调研的基础上,根据打击、控制和预防犯罪的实际需要,有效整合现有监控系统资源,统筹制定监控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组织有关部门、技术专家进行论证。
所有单位、部门必须在2005年6月底前将调研报告实施方案报市公安局技防办审批。
1、市局监控系统共享平台由计通科技处负责调研并制定建设实施方案,与市局指挥中心、计财装备处共同组织实施,年底建成。
2、计通科技处负责年内完成18个治安卡点信息化和监控系统建设,治安局、计财装备处、指挥中心配合。
3、各分(县)局和派出所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公共活动场所和主要街道、治安复杂地区及辖区单位、居民小区监控系统情况的调研,制定建设、整合实施方案,并负责制定各自监控中心的建设实施方案。条件成熟具备的,可提前进行建设,新城、碑林、莲湖、未央、雁塔分局11月30日前,完成分局二级监控中心建设,完成本辖区内30%的重点要害部门、重点地段、主要街道、广场监控系统建设。
4、交管支队负责城市重要路口、道路监控系统和城市主要出入口情况调研并制定建设、整合实施方案。年内完成各交警大队道路监控的资源整合并全部图像上传市局。积极与交通部门协调,整合高速公路收费站及高速公路监控系统,接入公安机关监控中心,强化道路查控能力。
5、高新分局按照《社会治安报警监控系统建设总体规划》和《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技术规范》,对现有监控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年底前与市局监控中心联网上传图像。
6、经、文保支队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的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存放绝密级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部位;博物馆、文物店及陈列收藏重要文物、珍宝的场所;金融机构所属金库、营业场所及运钞车;单位的财务室和集中存放现金、票证、贵重物品的部位;大专院校、广播电台、电视台、电讯枢纽的重要部位;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和供油单位的要害部位;大型生产企业、军工单位的关键部位;非军事武器、弹药库和爆炸器材库房;储存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物质仓库、场所等重点单位和要害部门内部监控系统情况进行调研,详细掌握内部监控系统建设现状、使用情况、设备运行情况以及联网功能等,并制定建设、整合实施方案。于2005年 月底前报市公安局技防办审批。
7、治安局组织对其管辖范围内的重要场所、宾馆、酒店、休闲场所、大型公众场所、旅游景区、市民广场、大型商贸企业、商贸繁华地区、大型集贸市场、会展、体育场馆、网吧、特种行业等监控系统情况调研,掌握情况并制定建设整合实施方案。对已建监控系统但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各种规范和联网功能差的,应制定分批整改方案,对未建的部位和单位,应积极动员,组织实施,制定实施方案报市公安局技防办审批。
8、市公安局技防办负责对新建市政设施、道路、居民小区、写字楼等与市规划局、市建委协调,把监控系统建设纳入规划、设计。
9、计通科技处负责公安信息网络传输调研并制定建设实施预案,根据我局公安专网实际运行情况及社会网络资源现状,以监控系统建设网络传输需求,及时提出网络带宽扩容或建设监控系统传输专用网络实施方案。
10、计财装备处负责市局系统建设项目的资金落实和监管。各分局建设资金要积极向党委、政府和财政部门汇报,落实解决。
(二)实施建设
建设责任单位依据市局技防办审核批准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制定各项建设工作进度计划表和工程进度表,并上报市局技防办。
建设中如因实际问题须改动实施方案的应报市局技防办审核批准。
对重大系统建设,公安业务主管部门应不定期到现场检查督促系统建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工作措施
城市监控系统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时间紧、要求高、难度大、涉及面广、资金投入大,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率发挥作用”的要求,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具体推进务求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社会治安监控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董军局长任组长,吴金彪、马中林、孟宗林、马学新副局长任副组长,治安局、交管支队、指挥中心、计财装备处、计通科技处、经保支队、文保支队、各分(县)局一把手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计通科技处),由马学新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治安局、计通科技处、指挥中心、计财装备处、经保支队、文保支队各一名副处长任办公室副主任,上述单位各抽调一名民警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交警支队和各分(县)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社会治安监控系统建设的组织领导。
(二)发挥典型作用。市综治委、市局“天网办”决定,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区的重要地段和主要大街的技防监控网络覆盖率年底前达到30%。全市建立三级监控技防网络体系。上述单位要尽快组织调研、制定方案,组织专家论证,先行一步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导向作用。
(三)加强工作信息反馈、交流和检查督导。各分(县)局、市局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社会治安监控系统建设的情况、信息、经验、做法的汇总,全面掌握系统应用及预防、控制犯罪、根据线索协助破案的情况,并及时上报市局。要按照工作计划和布署,及时上报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市局社会治安监控系统建设办公室要加强督导、检查和指导、协调,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年终,各单位要写出专题汇报材料,报市局社会治安监控系统建设办公室。